在“特种重病保障计划”保障范围的十二类疾病内,其中有一类是“良性脑肿瘤”。
良性脑肿瘤
是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什么是伽玛刀呢?“伽玛刀”名为“刀”,但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手术刀,它是一个布满直准器的半球形头盔,头盔内能射出条钴60高剂量的离子射线---伽马射线。在治疗时将窄束射线汇聚于病灶形成局限的高剂量区来摧毁病灶,主要用于颅内小肿瘤和功能性疾病的治疗。这类治疗就是一种放射治疗。
如果职工确诊了患脑部良性肿瘤(需由CT、MRI、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进行了开颅手术或者伽玛刀治疗,可以将出院小结,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办理申领保障金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未实施开颅切除手术的脑垂体瘤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具体保障内容可查阅《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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